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特点,融资租赁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

规法网整理 房地产 2022-12-06 12:02:36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包括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履行支付标的物还有瑕疵担保的义务,租赁合同的驻足人不承担租赁物的维修还有瑕疵担保义务,,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的选择权。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1、与买卖合同不同,融资合同的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人(出租人)履行义务,即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

2、与租赁合同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但承租人须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义务。

3、根据约定以及支付的价金数额,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或返还租赁物的选择权,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赁物的对价,就可以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如果支付的仅是租金,则须于合同期间届满时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一般情况下,该融资租赁合同届满后,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因为在此融资期间,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是一种借贷关系。这时,承租人已向出租人偿付了本息。合同如果约定融资租赁合同届满时,租赁标的归出租人所有的,该标的物应返还给出租人。

租房子如果提前退租剩余的租金要退吗?

1、提前退房房东不退租金是可以的,因为这种情况基本是租客单方面违约,房东有权扣留房租充当违约金。除非房东有《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条款,才可以解除合同,提前退房,否则就需要承担押金赔偿的后果。对于租客而言,在退房之前最好通知房东,和对方协商,争取减少经济损失。

2、想提前退房,如果房东无过错,是可以不退还押金的。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除非房东有《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条款,才可以解除合同,提前退房,否则就需要承担押金赔偿的后果。

(1)首先看当初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内,提前解除合同(退房)的相关约定,一般情况下剩余租金不退。再看押金的相关约定是合同到期退还,还是单方面违约不予退还。按照合同执行即可。

(2) 如合同内没有以上相关约定,因乙方(房客)提前退房,剩余租金可不退还。租房押金双方协商解决,是全部退还还是部分退还,双方达成一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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