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育津贴最新政策 晚育津贴和生育津贴的相关规定

规法网整理 法律知识 2021-07-08 17:32:34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晚婚晚育,是我国的一项政策要求,也是我国根据社会是机器情况制定的有关政策。下面记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晚育津贴最新政策以及晚育津贴和生育津贴的相关规定问题相关答案整理介绍,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相关知识吧。

晚育津贴最新政策

晚育津贴最新政策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3.生育津贴是不扣个人所得税的。按照新规定,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

而产假工资则需要看以往实发工资以及生育津贴的比例,若实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则生育津贴发放下来后将与实发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归企业;若员工每月实发工资高于发放的生育津贴,则产假工资按实发工资发给员工即可。

哺乳假期的工资如果假期在六个半月内,则工资按照实发工资的80%发放,如果超过六个半月的假期,则延长的那部分时间的工资按实发工资的70%发放。

晚育津贴和生育津贴的相关规定

这里,咱们以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为标准,来介绍一下:

北京市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依据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晚育奖励假由夫妻双方一方享受。

女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按女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其奖励假的津贴按男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男职工单位或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

男职工享受的晚育奖励假津贴为本人同期休假的工资,其晚育奖励假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男职工单位负责补足。

北京市《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生育津贴调整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现实中,有的人工资高,有的人工资低,生育津贴和工资之间是什么关系呢?杨菁说:“原则上生育津贴等于产假工资,发了津贴就没必要发产假工资,如果产生差额的,根据北京市《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以上就记法小编带来的的相应解答,总的来说,1、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4、单位证明(含员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相信大家看了以后应该知道晚育津贴最新政策以及晚育津贴和生育津贴的相关规定答案了,如果大家还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关注本站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知识,也可以留言咨询,众多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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