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之债是什么意思
在法律领域,不当得利之债是指一方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而另一方因此遭受了损失。这种情况下,法律会要求不当得利者退还其不正当获得的利益,以补偿受损方的损失。不当得利之债是一种补偿性的法律原则,旨在保护被不当获利者的合法权益。 不当得利之债的成立条件 要求不当得利之债成立,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不当得利者必须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利益。这些手段可能包括欺诈、误导、违反合同条款、滥用职权等....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1、对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地审核。2、把握好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这3种劳动合同期限的区别。3、劳动合同到期后,不能简单地办理续签合同手续,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考核,视考核情况再做决定。等等。
劳动合同审查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1、对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地审核
劳动合同文本和其补充条款,既要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又要符合劳动者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的情况。
合同要明确、具体、完善,且便于操作。
2、合同期管理环节
把握好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这3种劳动合同期限的区别。
3、劳动合同终止和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能简单地办理续签合同手续,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考核,视考核情况再做决定。
4、审核劳动合同的内容
合法的劳动合同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审核要点主要包含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可以吗
可以。
1、补签劳动合同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是合法有效的。
2、公司与劳动者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应载明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
公司虽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补签的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该行为应视为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属于一种追认行为,可视为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已订立劳动合同。且该追认行为使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也同样受到劳动合同约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侵权责任法劳务派遣责任承担的规定是什么
侵权责任法已经失效,相关内容已被《民法典》所取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虽然劳动者在实际用人单位工作,但劳动者只与派遣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所产生的费用也由劳动派遣单位支付。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不履行义务,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侵权责任法已经失效。
在劳务派遣合同中,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用人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的约定也很关键,双方要根据合同约定来承担相应责任。当劳动者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用人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均不愿意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上述两家单位主张权利,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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