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自由裁量权(劳动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规法网整理 劳动法 2022-12-06 08:47:27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安徽省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需要在法定幅度范围之内依规行使行政处罚下降权。同时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基本是需要向社会公布的。对于行政相对人所采取的行政处罚的措施,必须是与违法行为的违法程度具有相当性。

安徽省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如何行使?

安徽省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需要在法定幅度范围之内依规行使行政处罚下降权。

1、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

2、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要向社会公布。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

法院传票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是什么?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的意思就是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都是我国公民或者法人,也可以是组织。非涉外仲裁裁决是相对于涉外仲裁裁决的一个概念,任何当时人并不涉及到外国的民事主体的仲裁纠纷案件,一般都属于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其实就是和涉外仲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目前还没出台有关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什么意思的相关定义和解释,但是大家可以对比着涉外仲裁来解释。

涉外仲裁,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涉外仲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居中决断的制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仲裁裁决书一经制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

劳动合同木有违约金怎么办?

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适用情形的,即使没有约定,也可以主张的。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违约金条款只适用于两者情况:

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适用违约金条款时,立法还作了特别限制,如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除了这两者情形之外,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对违约金条款的限制是国家立法对劳动合同关系中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干预,充分体现了劳动法的社会法特性,有利于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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