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过户费用明细(经济适用房能过户交易吗)

规法网整理 房地产 2022-11-29 16:16:31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经济适用房可以过户。实际上经济适用房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住,满5年的情况之下是可以进行交易买卖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购房的意见,然后办理所有权的转让是可以进行过户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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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可以过户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过户。经济适用房有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一种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出售。

购买转卖出来的经济适用房不再受购买经济适用房特殊条件的限制,也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购买。但在购买此类二手的经济适用房时,除了要缴纳正常的契税、印花税以外,也不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对于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权人及其同住人,在需要购买其他住房时,需要主动向原住房保障机构进行书面申报,以防止购房后无法办理转让过户的手续。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中规定了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中规定了购买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还需要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经济适用房与普通的商品住房不同,它是属于国家保障政策的房屋,不论是购买还是出售国家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大家如果想要购买或出售这类房屋时,一定要对政策了解清楚,以免由于政策的原因造成手续办理的不顺利,同时还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借别人的名买房要注意什么

借名买房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前政府和银行针对首套房和二套房实行差别化的贷款政策和税收政策,首套房实行首付比例最低两成,贷款利率最低85折,按房产总价款的1%或 1.5%征收契税,二套房(前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实行首付4成,贷款利率上浮10%,契税1%或2%。一些购房者明明名下有住宅,但为了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和契税的优惠,就想找名下无房无贷的亲戚或朋友共同买房或者以他人的名义购房,并欲以一纸协议将名义购房人与实际出资人出资情况进行约束。借名买房签的协议既无效力又难公证。

公证员指出,名义购房人与实际出资人私下签署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也无法办理公证。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房地产权属以不动产登记为准,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谁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当事人为了享受贷款利率优惠、规避国家税收政策签署的“隐名购房协议”因为违反法律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无效合同,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而且,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即使有私下签署的“隐名购房协议”,名义产权人也完全可以自行将房产抵押或转卖给第三人,而无需征得实际出资人的同意。只要第三人支付合理价款并已办理完毕房产过户手续的,那么善意第三人就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房产的实际出资人只能要求名义产权人赔偿损失,无权要求追回房屋。此时如果名义产权人转移资产,那么实际出资人就将面临房钱两空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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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借名买房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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