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和羁押期限(刑事拘留羁押一般多长时间)

规法网整理 刑事辩护 2022-11-26 10:30:06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是14天,最长不能超过37天,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需要在短暂时间内剥夺犯人的人身自由,对其进行羁押,刑事拘留期满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需要释放犯罪嫌疑人。

刑事拘留和羁押时间怎么规定的?

刑事拘留羁押的时限最长是37天,刑事拘留是公安机构和检察机构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对于现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查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

一般而言,公安机构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4日的,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8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至30日的(即从4月4日延长27日),由于4月份只有30天,期限届满日期为5月1日。

刑事逮捕最长多久出结果?

不超过30日,在刑事案件之中,公安机构对被刑事拘留的现行犯或者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经过审查之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到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在3日以内不宜对是否需要提醒逮捕作出决定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构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到4日。

人民检察院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是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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