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岁工伤有误工费赔偿吗
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时,获得医疗、康复、工伤津贴的保障。那么,55岁的劳动者遭遇工伤后,还能获得误工费赔偿吗?一、55岁工伤有误工费赔偿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因工伤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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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双倍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情形有,在劳动合同未届满时而辞退劳动者;或者是在劳动者因工负伤期间而解除的;以及还有劳动在哺乳、怀孕产假期间而解除合同,这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法》双倍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1、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被解雇;如果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五年,在第三年的时候,单位就解雇员工,那么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如果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旦解除,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主要特殊是劳动者患职业病。如果只是普通的病,在医疗期满之后,单位还是可以正常解除。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这是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此时不管劳动合同期限是不是已经届满,只要在这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都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
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这里面,只要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也不论劳动合同期限是不是届满,单位都不能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加班工资发放时间规定是什么?
加班工资的具体发放时间通常都是在月底或月初,这要看自己每个月什么时候领工资的,因为加班工资都是要一起计算到当月工资中的。用人单位不会额外的给职工发加班费,用人单位拖欠加班费就等于是无故拖欠工资,有类似情况的可到劳动局投诉。
加班工资的发放时间通常都是月底或月初,加班工资是和当月工资一起发放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1、加班费属于劳动法中的工资范畴。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3、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
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单位和个人缴纳的比例是怎么样的?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0%,个人缴纳8%;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9%,个人缴纳2%;
3、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1.5%,个人缴纳0.5%;
4、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1%,个人无需缴纳;
5、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1%,个人无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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