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不还了会被卖房子吗
作为一名法律顾问,我经常被问到关于小贷不还是否会导致房产被拍卖的问题。我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并为您提供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建议。 小贷的追偿手段 当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小贷时,贷款机构通常会采取一系列追偿手段。他们可能会通过电话、短信或信函等方式提醒借款人还款。如果借款人仍然没有还款,贷款机构可能会委托催收公司来采取进一步的行动。这可能包括上门催收、与借款人协商还款计划或采取法律行动。 法律程序....
结婚后对于房子的分配的话则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算的,除非是双方有在协议中约定其他项目。关于本篇文章由小编搜集结婚后房子加上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结婚后房子可以单独所有吗以及结婚后房子能写两个人的名字吗这几个问题解答整理后发布,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如果所遇问题类似需要更专业的回答,建议直接本站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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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房子加上女方名字也不一定是属于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以不动产登记为准,无论是婚前的房屋或者是婚后的房屋,只要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结婚后房子是可以单独所有的,结婚后买房想要单独所有的话,双方可以书面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结婚后房子能写两个人的名字的,夫妻双方达成约定后可以将婚前房产婚后登记为两人的名字,登记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综上所述,结婚后房子也是可以由一方所有的,但是需要提前约定好。如果要是还有什么需要法律援助的地方的话即可向我们法临的律师来提出问题我们一定会第一时间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