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证撤销 放弃继承权的公证可撤销嘛

规法网整理 法律知识 2021-06-24 14:54:21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本文主要针对继承权公证撤销来展开解读,在讲解该问题相关知识以后还会为大家带来放弃继承权的公证可撤销嘛的整理介绍,下面随着规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继承权公证撤销

一、放弃继承权公证能撤销吗?

放弃继承权公证书不能撤销。因为,办理该公证时,放弃继承权是真实意思表示,公证书并没有错误,不具备撤销公证书的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二、公证撤销的法定事由

《公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公证机构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当指派原承办公证员之外的公证员进行复查。复查结论及处理意见,应当报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审批。

公证机构进行复查,应当对申请人提出的公证书的错误及其理由进行审查、核实,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

(一)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办理程序无误的,作出维持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二)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仅证词表述或者格式不当的,应当收回公证书,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不能收回的,另行出具补正公证书;

(三)公证书的基本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四)公证书的部分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可以出具补正公证书,撤销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部分的证明内容;也可以收回公证书,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部分进行删除、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

(五)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但在办理过程中有违反程序规定、缺乏必要手续的情形,应当补办缺漏的程序和手续;无法补办或者严重违反公证程序的,应当撤销公证书。

被撤销的公证书应当收回,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在继承人自愿的情况下,做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的结果,因而不能撤销,且又没有法定的可撤销的事由的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所以大家对于继承权或其他权利的放弃一定要谨慎。如果大家还有什么想要了解的可以致电.

放弃继承权的公证可撤销嘛

放弃遗产的声明书如果是在继承遗产处理之后发生的,则不管有没有公证,都不能反悔;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总的来说,放弃继承权公证后一般不能撤销。由于,申请办理该公证时,放弃继承权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公证书没能错误,不具备撤销公证书的理由。上面就是关于继承权公证撤销以及放弃继承权的公证可撤销嘛的相关问题解释,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如果您有比较棘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直接本站在线留言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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