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使用我的身份证怎么定罪(使用他人身份证构成什么罪)

规法网整理 刑事辩护 2022-11-23 16:33:38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属于构成了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利用他人身份证并且进行了签名的属于对他人的身份信息造成了严重的侵权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且后果比较恶劣的将会按照犯罪的行为处理和处罚。

利用他人身份证与签名犯什么罪?

构成了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上述行为的且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行为人倒卖房产什么罪?

构成非法经营罪,所谓倒房,也就是将房屋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赚取差价。倒房本身是不违法的。倒卖是指从事商业活动的单位扮演中间商的角色,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赚取差额利润的一种经济活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也是大部分商业活动的本质。

因此在倒房活动中,双方依然会按照合意签订合同,符合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也就是说倒房活动其实也是秉着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进行的,只要行为没有触犯其他法律法规,自然是不违法的,也不会有处罚了。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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