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关系到哪个部门(解除收养关系要什么材料)

规法网整理 婚姻家庭 2022-11-21 14:11:27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最新规定,被收养人与收养人之间若要解除收养关系,要是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的,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要是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除收养关系去哪个部门

不同情况下,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去不同的地方办理。

1、双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2、就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办理收养登记审查的内容是什么

具体审查的内容包括:

1、申请收养人是否符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的收养人的条件。有配偶的,对夫妻双方的情况都要进行审查。

2、审查申请人真实的收养目的。收养是否其真实意思表示。

3、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审查被收养人的情况,看其是否符合被收养人的条件,已满八周岁的被收养人,登记机关还要了解他(她)对收养的意见。审查被收养人的来源,对收养弃婴的一定要认真审查,要进行必要的调查,不要急于办理收养登记,防止假弃婴。

5、审查社会福利机构的送养人资格。

审查工作必须耐心、细致,依法办事,不得草率,更不能徇私舞弊。

我国存在收养子女继承权吗

父母去世其子女有没有继承权要看具体情况:孙子女作为子女的子女,在子女先于老人去世的前提下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只能继承子女的继承份额。但是,这是建立在老人生前未立有合法有效遗嘱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的程序。如果老人在生前所立遗嘱里丝毫未提及子女及子女的子女。

只要在老人意识表达清晰,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时候所立遗嘱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那么该遗嘱和子女没有任何关系。不过为了避免纠纷,最好对老人所立遗嘱进行公证如果,老人生前未立下合法有效遗嘱的前提下。那么孙子女可以在老人去世之后,遗产分配进入法定继承分配程序时可以主张权利。因为说了,在老人没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孙子女有代位继承权。但是如果有合法有效遗嘱且未提及分配给孙子女,那属于老人对于自己财产的合法处置权,任何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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