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不赡养父母怎么办(多兄弟如何赡养父母)

规法网整理 婚姻家庭 2022-11-17 18:00:23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兄弟不赡养父母,其他子女只能以父母的名义起诉不赡养父母的子女。诉讼主体的原告方应是需要赡养的父母,其他子女可以作为原告代理参与诉讼。有多个子女的,子女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

兄弟之间有人不赡养父母要怎么办

兄弟不赡养父母,其他子女只能以父母的名义起诉不赡养父母的子女。诉讼主体的原告方应是需要赡养的父母,其他子女可以作为原告代理参与诉讼。

有多个子女的,子女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

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

儿子去世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吗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成年子女是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人,并没有规定成年子女的配偶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但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该规定确认成年子女的配偶虽然没有法定的直接赡养成年子女父母的义务,但应当协助其履行赡养义务,且不能阻碍成年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据此,儿子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儿媳有协助儿子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

但如果儿子去世,儿媳的协助赡养义务也随之灭失。主要是因为婆媳、翁婿等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女儿)去世后,婚姻关系消灭,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对于儿媳、女婿协助儿子女儿承担的赡养义务也因此消灭。因此当赡养人去世,不能强令要求其配偶承担赡养义务。

赡养父母的年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对赡养父母的年龄没有明确规定,赡养标准依据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而定。

我国法律没有对子女在老人多少岁时必须进行赡养义务的年龄规定,但是无劳动能力或是生活困难的老人有权利要求子女尽其赡养义务,给予老人最基本的生活费并且有权要求子女探视。子女属于年老父母的赡养义务人之一,应该尽赡养义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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