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投诉受理程序(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条件是什么)

规法网整理 劳动法 2022-11-17 16:21:03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劳动监察受理范围包括的条例有很多,一般都有不允许用人单位招聘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不允许用人单位私自克扣劳动者的薪资,或者无故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长等等。

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范围有:

1、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

2、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收取保证金、押金等费用或者扣押劳动者证件的;

3、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5、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或者不按标准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和节假日工资报酬的;

7、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

8、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

9、用人单位使用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相应技术工种的;

10、用人单位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

11、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

12、其他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分公司可签劳动合同么?

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是总公司,而非分公司。

即,判断分公司是否有用工权,主要看其是否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而只有用工权,才可以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分公司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是总公司,而非分公司。

即,判断分公司是否有用工权,主要看其是否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而只有用工权,才可以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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