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犯罪跟犯罪预备有什么区别(犯罪预备阶段犯罪行为开始实施吗)

规法网整理 刑事辩护 2022-11-16 17:37:50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是不一样,两者在很多方面都是存在差别的,比如说两者的概念不同以及处罚不同。需要注意的是,在区分犯罪预备和犯罪预备的阶段的时候,是一定要结合两者的具体法律规范来认定的。

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一样吗

不一样,两者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行为,是犯罪的中止形态之一。

犯罪预备具有四个特征:

(1)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施犯罪;

(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预备犯罪是指行为人在着实实施犯罪之前的一个准备阶段,是犯罪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

2、处罚不同: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预备犯罪则是我国法学学术界的一个概念,我国法律法规并无明确规定。同时也由于其含义的特殊性,也无从进行处罚。

犯罪预备属于法的构成要素中的哪项条件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这一规定属于法构成要素中的法律规范。

犯罪预备必须符合以下特征: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二)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

1、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

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伪造货币、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材料;用以掩护犯罪活动、排除障碍物、销毁罪证的各类工具物品等。准备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

2、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

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如为实施犯罪,事先察看犯罪现场、选择犯罪时机、探听被害人行踪、演习犯罪手段和技巧、拟定犯罪实施计划、寻找犯罪同伙等等。

从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对实施犯罪所起的作用来看,都是着手实施犯罪之前,准备犯罪的行为,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如果行为人仅仅将犯罪意图表露出来,而未进行犯罪的准备活动,那就不是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预备是着手实施前的阶段,而犯罪未遂则是已经着手实施,但是因为其他外界原因没得逞,比如想盗窃因为有人巡逻没偷成,比如想抢劫因为遭到反抗没抢到钱,但是行为实施时已经构成犯罪,只是没有得到财物而已。但如果为盗窃去购买钳子等作案工具,为抢劫去购买枪支、刀具或踩点等显然是在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属于犯罪预备。

《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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