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离婚都有哪些程序

规法网整理 离婚 2021-08-02 14:33:22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本文主要针对离婚的程序有哪些来展开解读,在讲解该问题相关知识以后还会为大家带来离婚都有哪些程序的整理介绍,下面随着规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为行政方式,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需要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进行协商,办理登记时须是对财产分割真的已分割完毕,而不是为了尽快离婚,财产实际没有分割完,如果你是非常想尽快解除婚姻,建议你找个专业的律师找对方把财产问题尽早解决,不要因此而有所遗漏,之后,再去办理离婚登记。

二、诉讼离婚

诉讼方式离婚,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应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1、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关于格式,您可以在本站“法律文书”中找到),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民事诉讼法》第110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

2、定期开庭。

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4、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5、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以上是两种方式离婚的程序,如果是想离婚可以参照以上程序办理。选择诉讼方式离婚的多少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如果夫妻财产比较多的或是孩子抚养争议比较大的,建议咨询一下本站的专业律师,这样能够帮助你最大限度的争取利益。

离婚都有哪些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到法院立案:到法院起诉离婚流程第一步,提起诉讼。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二、法院审理阶段:法院受理起诉后,进入第二个阶段,这是起诉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复杂的一个环节。

1、传唤,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等材料送达给对方。

2、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3、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之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法院判决:最后,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总的来说,协议离婚的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离婚手续。需要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彼此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该载明彼此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起诉离婚的,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上面就是关于离婚的程序有哪些以及离婚都有哪些程序的相关问题解释,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如果您有比较棘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直接本站在线留言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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