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过了对方在外地怎么办

规法网整理 民事法律 2025-01-06 22:30:21 0
蒋隽哲 律师
蒋隽哲 执业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婚姻是一段旅程,有时会充满坎坷和意外。当一段感情走到尽头,离婚可能成为不可避免的选择。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离婚并非易事,需要经历一段“冷静期”。那么,如果在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另一方身处外地,该怎么办呢?

冷静期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的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撤回申请之日起解除。

冷静期过了对方在外地

如果在冷静期过了之后,另一方身处外地,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 委托代理人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离婚手续。代理人应当持载有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以及相关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 邮寄申请

离婚冷静期过了对方在外地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填写离婚申请书,并附上相关材料,邮寄至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经审查合格,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离婚证。

3. 起诉离婚

如果当事人无法通过以上方式办理离婚手续,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注意事项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当事人在冷静期内反悔,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一旦冷静期过了,当事人再反悔,则需要通过法院提起诉讼才能实现离婚。

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问题,当事人应当在离婚前做好充分的协商或准备,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如果离婚冷静期过了,另一方身处外地,当事人可以通过委托代理人、邮寄申请或起诉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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