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仲裁申请指南(南京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

规法网整理 劳动法 2022-11-11 17:55:52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提交申请、仲裁受理、开庭审理是江宁市劳动仲裁申请的主要流程。申请提交仲裁机构后,仲裁机构将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仲裁机构决定受理的,将在开庭前5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开庭通知书,告知开庭时间和地点。

江宁劳动仲裁申请的流程有什么?

具体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 申请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社保纠纷劳动仲裁有权利管吗?

出现社会保险纠纷的,劳动仲裁是有权利管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长春市朝阳区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适用于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范围主要包括:

(1)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3)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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