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网贷不还是商业诈骗吗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贷行业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借贷方式。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一些借款人选择不偿还借款,引发了一系列争议。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认为欠网贷不还是商业诈骗,但事实是否如此呢? 法律定义 我们需要明确法律对商业诈骗的定义。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商业诈骗是指为了非法占有财物,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其他方法,欺骗他人,使他人受到经济损失的行为。从这个角度来看....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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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整个国庆加班,1号到7号工资翻倍。但只有1日至3日是法定节假日,所以1日至3日的加班工资是平时工资收入的3倍,4日至7日的加班工资只能按照平时工资收入的2倍计算。按照规定,4号到7号的加班工资可以用补休代替。
国庆节加班哪几天工资翻倍?
国庆节加班,7天的工资都是翻倍的,但1号到3号的加班工资是3倍,4号到7号是调休,加班工资是2倍。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例如个人工资收入的个税起征点是5千元,个人综合所得的个税起征点是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基本工资包括加班费吗?
加班费不可以基本工资计算,一般情况是工资的150%,双休日加班是工资的200%,国定假日加班是工资的300%。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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