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结果执行有时间限制吗(对劳动仲裁的程序有时间限制吗)

规法网整理 劳动法 2022-11-03 13:02:54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有期限的。在我国保护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中,劳动仲裁的时间是受法律限制的。如果和用工单位发生矛盾,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而不必产生正面影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对劳动仲裁的程序有时间限制吗?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仲裁开庭程序详细规定是什么?

1、开庭准备应当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告知当事人开庭审理的日期与地点。在实践中,对于开庭审理的地点,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有约定的,应在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地点进行开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开庭审理的地点未作出明确约定的,可以确定在在所在地进行开庭。

(2)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发出公开开庭审理的公告。

2、开庭开始在开庭开始阶段,应当注意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首先,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其次,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宣布案由;再次,宣布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和记录人员名单,告知双方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与义务,并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对仲裁庭的组成人员申请回避。

3、庭审调查阶段庭审调查阶段通常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意见的,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此外,还应当注意的是,如果鉴定人亲自出庭的,经过仲裁庭许可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向鉴定人发问。

(5)宣读勘验笔录。是否允许由仲裁庭决定。

4、庭审辩论阶段

5、评议与裁决根据仲裁法的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人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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