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什么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采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这些行为通常会给其他竞争者带来不公平的竞争优势,损害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 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是指企业在广告、宣传材料中故意发布虚假、夸大或误导性的信息,以误导消费者或误导竞争对手。这种行为可能包括虚假的产品说明、夸大产品性能、虚构的用户评价等....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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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的工资原则上包括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发放的辞退福利、基本工资、奖金、福利基金、住房公积金、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均属于员工工资。但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通常不需要支付辞退福利。违法辞退员工的,应当支付辞退补偿金。
职工薪酬包含辞退福利吗?
职工薪酬包含辞退福利,但辞退一般没有辞退福利,在劳动关系中,以下收入都属于职工薪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员工休产假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
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在单位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产假期间被辞退的话,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向劳动纠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是根据职工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确定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是不够六个月,那就按半个月工资计算,因为是违法辞退员工,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
入职半年内员工辞退争议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入职半年内被辞退,辞退争议的仲裁时效是1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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