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去女方地区吗怎么办

规法网整理 民事法律 2024-11-22 20:00:14 0
孙先格 律师
孙先格 执业律师

广东煜双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婚姻是一场不易的旅程,当双方感情破裂,离婚不可避免。这时,当事人便会面临诸多问题,其中之一便是“离婚可以去女方地区吗?”本篇文章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不动产纠纷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婚姻、收养、继承纠纷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纠纷属于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果女方在甲地提起离婚诉讼,男方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在乙地,男方可以向乙地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经审查,认为甲地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的,裁定将案件移送乙地法院。

若男方对法院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定书后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法院经复议,认为甲地法院有管辖权的,裁定维持原裁定;认为甲地法院无管辖权的,裁定撤销原裁定,将案件交由乙地法院审理。

男方可以向乙地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但法院是否采纳异议,需要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

以下情况女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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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患有严重疾病,与另一方生活多年,另一方未尽扶养义务,且不履行夫妻义务;

一方与他人同居,且有其他重婚行为;

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

提示:

1. 离婚诉讼应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但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经审查认为对该案无管辖权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2. 男方收到法院管辖权异议裁定时,应在收到裁定书后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3. 女方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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