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义务的非均等承担 赡养老人的义务均等吗

规法网整理 婚姻家庭 2021-07-12 09:55:13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本文主要针对赡养义务的非均等承担来展开解读,在讲解该问题相关知识以后还会为大家带来赡养老人的义务均等吗的整理介绍,下面随着规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赡养义务的非均等承担

一、赡养义务的非均等承担的情况(仅供参考)

1、部分子女丧失或部分丧失了劳动能力、又缺乏经济来源、生活困难时:对老人的赡养义务法律规定可以不均等、甚至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

2、老人不追究部分子女的责任、却只追究另一部分子女的责任。

3、儿子和女儿或2个儿子之间协商、或是默认不均等承担赡养义务。

二、未尽赡养义务

需要赡养的父母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处理赡养纠纷时,应当坚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调解或者判决使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三、子女的赡养义务包括

1、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则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

2、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第十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

3、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

4、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

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较大的责任。赡养人之间也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5、 赡养人的义务具体表现为几个方面:

(1)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4)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因为每个子女的生活情况和经济情况不同,所以赡养义务的非均等承担一般都是一方子女经济比较拮据或者是子女之间协商一致后都可以,虽然子女可以有赡养义务的非均等承担情况的发生,但是一般不能不承担父母的赡养义务,父母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子女需要在经济生活和精神心理多个方面对父母进行赡养。

赡养老人的义务均等吗

根据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也就是说,在没有出现上述法定情形下,即使子女没有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在父母生前没有订立遗嘱处分财产的情况下,子女也是拥有法定继承权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总的来说,1、部分子女丧失或部分丧失了劳动能力、又缺乏经济来源、生活困难时:对老人的赡养义务法律规定能够不均等、甚至能够不承担赡养义务。2、老人不追究部分子女的责任、却只追究另一部分子女的责任。3、儿子和女儿或2个儿子之间协商、或者默认不均等承担赡养义务。上面就是关于赡养义务的非均等承担以及赡养老人的义务均等吗的相关问题解释,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如果您有比较棘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直接本站在线留言咨询哦。

标签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