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没有了寄托权怎么办

规法网整理 民事法律 2024-10-05 15:15:13 0
蒋隽哲 律师
蒋隽哲 执业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婚姻结束后,配偶之间不再享有法定的寄托权。寄托权丧失,可能会对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那么离婚后没有了寄托权怎么办?

一、离婚后没有了寄托权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后,夫妻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离婚后没有了寄托权,需要:

1. 协商子女抚养权归属:与对方协商子女抚养权由谁承担,并达成一致意见。

2. 向法院起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

离婚后无寄托权的父母,仍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并有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

二、离婚后探望子女怎么办

离婚后没有了寄托权怎么办

离婚后,未获得子女抚养权的父母,仍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院判决的方式进行。

1. 协商探视方式:与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另一方协商探视时间、方式和地点。

2. 法院判决探视方式: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探视方式。

三、离婚后支付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义务。未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需按法院判决或双方协商的数额支付子女抚养费。

1. 协商抚养费金额:与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另一方协商抚养费金额。

2. 向法院申请执行:若对方拒付抚养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后没有了寄托权,可以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未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仍享有探视子女和支付抚养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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