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看娃对方说娃不愿意怎么办 离婚后想复婚的好办法

规法网整理 法律知识 2021-10-25 15:31:25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如果夫妻离婚后想继续在一起,就要再婚。他们需要办理再婚手续,需要携带哪些证件进行登记?如果读者在生活中遇到这样的问题无法处理,需要解决的话,可以看看这篇文章的内容。以下是小编为读者解答的问题,希望以下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至于离婚后看娃对方说娃不愿意怎么办,下面的小编会给你讲解。让我们往下看。

离婚后看娃对方说娃不愿意怎么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无论是父母直接抚养的孩子,还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两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两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未能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孩子八岁以上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费用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者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对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暂停探望;暂停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和你的问题描述,作为孩子的非直接抚养者,你有权探望孩子。如果对方恶意阻挠你行使探望权,你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探望权纠纷,要求对方履行配合你探望孩子的义务。如果对方一直拒绝配合,可以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和生效证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拒绝执行,将面临相应的惩罚措施。

离婚后想复婚的好办法

如果夫妻离婚后想继续在一起,就要再婚。他们应该如何办理再婚手续,需要携带哪些证件进行登记?如果读者在生活中遇到这样的问题无法处理,需要解决的话,可以看看这篇文章的内容。以下是法网小系列的解答,希望以下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离婚后想再婚该怎么办?

(一)申请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持所需证件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其产生和消除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再婚和结婚一样,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填写声明。

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各填写《再婚登记申请声明》。

(三)签名

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双方必须亲自在《申请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标签:随机图片]

(4)审核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对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符合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再婚登记手续后,应当撤销原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发给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后,男女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再婚登记。

(五)复婚登记证。

申请再婚登记手续后,取消原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发给再婚登记证,发生法律效力。

不需要进行医学检查。

申请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再婚需要什么证明书?

当事人再婚时,男女双方应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会或部队团以上**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还应持有离婚证明。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结婚登记程序申请当事人再婚,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再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对如何解决要注意什么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律网的律师,他们会给你专业的解答。

标签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