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书过了3年还能赔偿吗
当遭遇工伤事故时,工伤鉴定书是确定伤残等级、赔偿责任至关重要的证明文件。那么,工伤鉴定书过了3年还能赔偿吗?一、工伤鉴定书过了3年还能赔偿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按照本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受本单位劳动合同终止影响。....
遭遇工伤事故后,员工可能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以确定伤残程度。根据鉴定结果,工伤待遇会由五险一金中的工伤保险进行赔偿。在某些情况下,全部的赔偿并非完全由保险承担。以下是相关解答:
一般情况下,工伤鉴定后,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的,其医疗费用、伤残津贴、就业安置费、残疾职工生活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以下费用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
因工外出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已纳入工伤保险待遇的除外)
工伤期间继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治疗的医疗费用
因工伤导致精神疾病治疗的费用(已纳入工伤保险待遇的除外)
工伤保险待遇之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除了工伤保险赔偿外,工伤职工还可以在以下情况下申请其他赔偿:
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单位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工伤的,需承担额外赔偿责任
工伤事故造成侵权的,工伤职工可向侵权人索赔
因工致残影响就业的,可申请就业歧视赔偿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确定,主要包括:
医疗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程度和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就业安置费:一次性发放给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残疾职工生活补贴:每月发放给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发放给因工致残且伤残等级为十级以上的职工
工伤鉴定后,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费用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部分费用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工伤职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其他赔偿。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因地而异,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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