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不合格可以赔偿吗
工伤鉴定是确定劳动者因工受伤残程度的重要依据,对赔偿标准和金额具有决定性作用。那么,如果工伤鉴定不合格,可以获得赔偿吗?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详细解答。一、工伤鉴定不合格可以赔偿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丧失或....
工伤鉴定是一项重要的程序,它可以认定工伤受伤或职业病的程度,并确定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工伤鉴定后3年后还能要赔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应当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的,经工伤职工书面说明理由,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自工伤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也就是说,如果工伤职工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且已经通过了工伤鉴定,那么工伤职工可以根据工伤鉴定结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但如果工伤职工在工伤发生后超过一年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且已经超过两年,则不能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
伤残津贴是工伤职工在劳动能力丧失且评定伤残等级后,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伤残津贴从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确定的当月起计发。
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在工伤鉴定后3年后,如果在此之前已经确定了伤残等级,并且符合伤残津贴的领取条件(例如劳动能力丧失),则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伤残津贴。
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职工在劳动能力丧失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工伤职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定的一种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以上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
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在工伤鉴定后3年后,如果在此之前尚未确定伤残等级,并且劳动能力丧失达到了法定标准,则可以向设区的市以上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在工伤鉴定后3年后是否还能要求赔偿,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工伤职工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并且已经通过了工伤鉴定,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如果工伤职工在工伤发生后超过一年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且已经超过两年,则不能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伤残津贴和劳动能力鉴定则不同,工伤职工在工伤鉴定后3年后可以申请伤残津贴和劳动能力鉴定,但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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