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第二次住院还给赔偿吗

规法网整理 民事法律 2024-05-20 22:45:15 0
孙先格 律师
孙先格 执业律师

广东煜双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伤害,被依法认定为工伤后而依法享受赔偿、医疗等待遇的统称。《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等级的,参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情况依法享受相对应的待遇。

一、工伤第二次住院还给赔偿吗?

工伤职工在第一次住院治疗后,病情出现反复或加重,需要再次住院治疗的,属于工伤继续治疗范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期间,因工伤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其继续治疗的医疗费用。工伤职工第二次住院治疗的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二次住院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工伤职工在第二次住院治疗期间,仍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工伤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标准为职工受伤前工资的80%。

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发放,标准为职工受伤前工资的10%。

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护理人员为职工家属的,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的20%;护理人员为非职工家属的,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的30%。

三、工伤二次住院期间的鉴定程序

工伤第二次住院还给赔偿吗

如果工伤职工在二次住院治疗后,病情有所好转,但仍然存在伤残等级,则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和享受相应的待遇。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如下:

职工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用人单位配合工伤职工提交相关材料。

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工伤职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鉴定。

工伤职工在第一次住院治疗后,病情出现反复或加重,需要再次住院治疗的,属于工伤继续治疗范畴,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费用。在第二次住院治疗期间,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工资待遇等。如果病情有所好转,但仍然存在伤残等级的,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和享受相应的待遇。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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