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发还给赔偿吗

规法网整理 民事法律 2024-05-19 11:15:13 0
孙先格 律师
孙先格 执业律师

广东煜双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工伤复发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伤者经过治疗和康复,身体恢复了一定程度,但由于后期的影响或自身其他因素,导致工伤部位重新出现症状或加重,这种情况称为工伤复发。那么,工伤复发后,是否还有权获得赔偿呢?以下为您解答:

一、工伤复发还给赔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了伤残等级,在规定的观察期内,工伤再次复发,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后,伤残等级提高的,应当按照新的伤残等级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一次性给予伤残津贴,同时继续享受原等级的待遇。

如果工伤职工在观察期外复发,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未提高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依次支付。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

二、工伤复发后鉴定伤残等级

工伤复发还给赔偿吗

工伤复发后,需要重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与初次鉴定相同,主要依据伤残等级标准表和伤残辅助评价标准来进行评估,综合考虑伤残部位、功能障碍程度、伤残影响范围、劳动能力下降等方面。

三、工伤复发后赔偿标准

工伤复发后的赔偿标准主要根据新的伤残等级来确定。如果伤残等级提高,则按照新的伤残等级标准给付伤残津贴和享受相应待遇。如果伤残等级未提高,则继续享受原等级待遇,医疗费用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依次支付。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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