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遗症能再赔偿吗

规法网整理 民事法律 2024-05-18 21:45:13 0
蒋隽哲 律师
蒋隽哲 执业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伤者往往会面临着伤残鉴定和赔偿的问题。如果伤者在伤愈后出现了后遗症,那么是否还能再次获得赔偿呢?

一、工伤后遗症能再赔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期间或者领取待遇后出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伤残等级为十级以上的后遗症,经职工本人申请,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重新评定伤残等级。

也就是说,如果工伤后遗症达到一定的伤残等级,伤者是可以申请重新评定伤残等级,并在此基础上再次获得赔偿的。

二、工伤后遗症申请再次赔偿的条件

1. 工伤后遗症达到十级以上的伤残等级;

2. 出现后遗症的时间在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期间或领取待遇后;

3. 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三、工伤后遗症再次赔偿的程序

工伤后遗症能再赔偿吗

1. 职工本人提出申请;

2.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

3.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职工进行再次伤残鉴定;

4.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鉴定结论;

5. 用人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发放再次赔偿款项。

工伤后遗症达到一定伤残等级,且出现时间在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期间或领取待遇后,伤者可以申请重新评定伤残等级,并再次获得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工伤后遗症的赔偿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建议有需要的伤者及时咨询法律顾问或工伤保险管理部门。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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