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能双重赔偿吗吗
发生工伤事故后,受害人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对于工伤保险能否双重赔偿,存在一定的争议。一、工伤保险能双重赔偿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可以领取以下工伤保险待遇:1.医疗费2.住院费3.伙食补助费4.生活护理费5.康复费6.辅助器....
工伤保险作为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社会保险制度,在劳动者遭受工伤时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在工伤事故中,还需要赔偿单位承担责任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赔偿的责任主体为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赔偿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需要赔偿单位承担责任。
但有以下例外情况时,赔偿单位仍然需要承担责任:
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
单位故意造成劳动者工伤的;
单位未履行工伤保险申报义务的。
在上述例外情况下,赔偿单位与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主要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而赔偿单位需要承担的赔偿项目则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赔偿单位需要承担工伤事故的全部赔偿责任:
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单位故意造成劳动者工伤的。
一般情况下,工伤保险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需要赔偿单位承担责任。但在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赔偿单位需要承担连带赔偿甚至全额赔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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