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年以后有后遗症能赔偿吗

规法网整理 民事法律 2024-05-15 20:00:13 0
蒋隽哲 律师
蒋隽哲 执业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工伤事故给受害人带来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留下后遗症的情况并不鲜见。那么,工伤一年以后有后遗症还能得到赔偿吗?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解答。

一、工伤一年以后有后遗症能赔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在事故发生一年以后发现后遗症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鉴定。

具体程序:

工伤职工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后遗症情况。

用人单位应在接到报告后30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行政部门将组织工伤认定和鉴定。

鉴定合格后,工伤职工可根据后遗症等级享受以下赔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就业安置金

工伤一年以后有后遗症能赔偿吗

定期伤残津贴

二、工伤一年以后发现后遗症未及时申请认定怎么办?

如果工伤职工在一年后发现后遗症,但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导致时效超过一年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据:

存在客观原因导致超过时效的

工伤有因果关系

有有效证据证明后遗症与工伤事故有关

三、工伤一年以后有后遗症的赔偿标准

工伤后遗症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其相关实施办法规定,按照伤残等级确定。伤残等级划分为十级,一级为最重,十级为最轻。

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相当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倍;一次性就业安置金相当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倍;定期伤残津贴按月平均工资的75%发放,发放至退休。

二级至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依次递减。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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