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工伤还能赔偿吗

规法网整理 民事法律 2024-05-13 21:45:12 0
孙先格 律师
孙先格 执业律师

广东煜双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在我国现行工伤保险制度下,工伤时效规定从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索赔申请。超过一年未提出申请,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赔。

一、十年以前的工伤还能赔偿吗?

对于十年以前发生的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已经超过一年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这意味着,如果职工在工伤发生超过一年后,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工伤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十年以前的工伤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报告。"

十年以前发生的工伤,超过30日未向单位报告,一般情况下不能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职工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报告,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十年前的工伤还能赔偿吗

三、十年以前的工伤可以申请哪些赔偿?

职工发生十年以前的工伤,如果申请工伤认定成功,可以申请以下赔偿:

医疗费

伤残津贴

丧葬费或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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