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多久不尽抚养权可以断绝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如果父母不尽抚养权,一般情况下不能断绝亲子关系。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可以解除亲子关系: 一、长期不尽抚养义务 (1)父母一方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达到一定期限(一般为2年及以上),经法院判决不履行抚养义务的。 (2)父母一方长期不探视子女,不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情感关怀,经法院判决不履行抚养义务的。 二、虐待子女或遗弃子女 (1)父母一方虐待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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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针对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来展开解读,在讲解该问题相关知识以后还会为大家带来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的整理介绍,下面随着规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从理论上讲,作为一种民事行为,法律意义上的同居,可分为婚内同居和非婚同居。非婚同居比较复杂,按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以同居的男女双方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分为一方、双方有配偶的同居和双方无配偶的同居;以同居主体是否以夫妻名义为标准可分为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和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不管是否以夫妻名义,均破坏了一夫一妻制的我国婚姻法律制度,既是婚姻法所禁止的行为,也是道德所不允许的行为,构成重婚的,还应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从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非婚同居关系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仅仅是一种事实。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如果当事人只是要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名分”,法院是不受理的,因为同居关系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关系。实际上,男女双方在同居中发生纠纷的往往是财产利益的分割以及所生子女的抚养等现实问题,这样的纠纷在本质上属于财产纠纷,法院应当受理。据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由上可见,对解除同居关系案件的处理,最核心的问题不在于同居关系本身该不该解除,而在于应当按照什么样的原则来解决财产纠纷。当事人起诉后,系根据民法中关于共有关系财产分割的原理对当事人在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相关知识:同居析产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当事人之间如果是协商解除同居关系的话,同时也可以自行对财产进行分割,要是协商不了则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直接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可以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子女抚养以及债务等问题作出判决。要是遇到什么问题的话,不妨向在线律师进行咨询,我们会帮助你具体处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不适用于离婚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遵循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协议有限,双方有协议、协商一致的,依照协议进行财产分割;没有协议、协商不一致的,法院一般按照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进行处理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总的来说,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彼此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该归彼此共同所有的财产。上面就是关于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以及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的相关问题解释,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如果您有比较棘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直接本站在线留言咨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