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复印件没有怎么办,离婚证用户口本复印件可以吗?

规法网整理 离婚 2021-08-06 15:44:08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对于离婚证复印件没有怎么办相关问题下面小编会为大家讲解,一起往下看看吧。

离婚证复印件没有怎么办

一、所需材料

 

户口簿本人的常住户口簿;

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须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和集体户口首页原件,无首页原件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与原件相符的首页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照片申请补领结婚证的: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红底);申请补领离婚证的: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红底或蓝底)。

 

二、窗口办理流程

 

1.婚姻当事人亲自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补领;(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2.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当事人在《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完成),并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4.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的,予以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

离婚证用户口本复印件可以吗

离婚户口本复印件能够吗

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

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一条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该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

(三)彼此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该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二、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该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该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是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该载明彼此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的手续

协议离婚离婚手续申请办理流程:

1、准备离婚有关证件。

2、准备离婚有关材料。

3、材料以及证件准备完成之后,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离婚手续申请办理流程:

1、聘请专业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标签法院才会予以受理: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被告且明确;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审理。

一般情况法院会对案例进行审查,7天内立案,立案后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立案后首先法院会对当事人彼此调节,调节不成开庭审理。

3、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任命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再度调解,再次调解如果还未达成一致,法院则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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