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争夺抚养权需要多久
离婚争夺抚养权所需时间取决于多种因素,平均时间在数月至数年不等。 法律程序的复杂性 (1) 友好协商:双方以协商一致的方式,制定抚养计划,通常所需时间最短。 (2) 调解:在调解员的帮助下,双方尝试达成和解,所需时间相对较短。 (3) 诉讼:一方或双方无法达成协议,诉诸法院,所需时间最长。 法院的日程安排 (1) 立案排期:从立案到首次开庭,一般需等待数周至数月。 (2) 证据准备:提交证明材料....
生活中有些人可能不止一套房子,那么就会想着把没有住的房屋出租出去。对于离婚母亲想念女儿电视剧相关问题下面小编会为大家讲解,一起往下看看吧。
获得成功是非常困难的,唐国强因在年轻时足够努力,所以把难获得的成功俘获。68岁的他是中国国家话剧院一级演员,也是实力派演员,更是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他得到这些荣誉,脱离不开自身的努力,更离不开两个女人的帮助。
这两个女人,一个在早些年已经驾鹤西去,另外一个正与他安享晚年。而这两个女人和他发生故事比电视剧还要精彩以及大跌眼镜。
唐国强和艺术的结缘似乎是命中注定的,读小学时他就已经是儿童艺术团的团长,中学时还担任了文体委,之后他又成为了剧团里的骨干演员。
总是在某个群体里鹤立鸡群的他,1975他参演电影《南海风云》,效果出乎意料,为此他在演艺圈崭露头角,成为不少观众心目中的男神。孙涛则在其中,孙涛是一名医生,父亲是正军级干部。
唐国强的男神光环,俘获了孙涛的心,两人认识后很快就萌生了爱情的萌芽,随着时间的流逝,爱情萌芽茁壮成长,最后两人修成正果。
孙涛知道唐国强注重演艺事业,所以二话不说就转身托关系把唐国强调入八一厂演员剧团,为此唐国强有了很不错的发展。
然而这只是孙涛为爱付出开始,唐国强凭借电影《小花》成为大红大紫的演员后,孙涛成为了唐国强的“班主任”,唐国强事业上大大小小的事情她都包揽在身上,除此之外,她还包揽了家庭事务并生下女儿唐莉。
孙涛给予了他发展事业的平台, 也给予了他完整的家,但终究没有换来唐国强的嘘寒问暖,唐国强经常忙于事业,鲜少在家中逗留,甚至还和女星闹出绯闻。
孙涛曾坦言:他把他的热情、关心、对女人的细腻和温柔都给了别人,痛苦、严肃、严厉毫不留情给了家人。
唐国强后来和女星壮丽闹出绯闻,据孙涛父母透露,唐国强户内出轨,孙涛发现后,是唐国强的叫不要声张,并做出保证不再和壮丽往来。
孙涛一次又一次的原谅,换来的终究是唐国强的三次强逼离婚,她含泪签下离婚协议书,也含泪写下了遗书,最终在除夕那天永远的离去了。遗书里指责了唐国强的种种不忠的行为,也交代了7岁左右的女儿要替她报仇,大人的恩怨牵扯到孩子是不明智的,世上也鲜少母亲会这样做。
所以孙涛这番操作,让不少人相信唐国强所言,孙涛精神有问题,但孙涛父母直言否定,家族并没有精神病史。双方各执其词,言论都非常在理,旁人难判断真假。而他们的女儿唐莉,孙涛去世后她选择替母亲报仇,还干戈为玉帛呢?
唐莉选择了后者,这又是为什么呢?答案很简单,母亲对她付出很多,但这些付出皆是在她年幼无知的时候付出的而她在懂事之后,看到的是父亲为了支撑家庭四处奔波,其继母壮丽,为了给父亲做贤内助放弃事业,并给予了她无微不至的关怀。最终唐莉那股怨恨早被父亲以及继母融化,所以唐莉没有选择顺从母亲是非常正常的。
其实做出这个选择也没有什么不好,如果说唐莉选择报仇,只会落得不招爷爷奶奶以及父亲的待见,与此同时还伤害了唐国强的心,甚至可以导致一个家庭支离破碎,然而这些对于她有害无利。
如果孙涛当初指责唐国强的话语都为真,她的人生着实令人生怜,遭丈夫背叛含泪离去,到头来女儿却把背叛自己的唐国强视为好爸爸,甚至喊了别人妈妈。
唐国强在孙涛面前是“渣男”,但他不是一生的渣,至于为什么?或者是浪子回头了吧。其实对于唐国强和孙涛失败的婚姻,作为旁观者不该因为孙涛自杀了,把矛头指向唐国强,因为一段婚姻的失败,不会仅仅是一个人的错。
母亲将女儿房屋出租给他人的行为合法有效吗
1、房屋出租是否经过女儿同意,如果没能经过女儿同意,那么母亲是无权处理房屋的,那么出租合同就是无效的。
2、女儿能够以房屋属于自己,不属于母亲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由此对租房人造成的损失由母亲来承担。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是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是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是应该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是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是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是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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