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的抚养权怎么判,再婚视为放弃抚养权?

规法网整理 离婚 2021-08-06 14:41:21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的情形是非常多的,离婚的夫妻多,再婚的人也非常多,再婚是指离婚后再次结婚。对于离婚一方的抚养权怎么判相关问题下面小编会为大家讲解,一起往下看看吧。

离婚一方的抚养权怎么判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夫妻离婚后,非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抚养费标准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父母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相同的抚养责任,仍有负担子女抚养费的平等义务,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

再婚视为放弃抚养权

二、父母再婚后去世留下的遗产怎么继承

无论是再婚依然初婚,关于遗产分配的问题通常都是一样的,遗产分割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1、有遗嘱的话,则按遗嘱来处理遗产;

2、没能遗嘱,则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有按以下顺序来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能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该均等。

但是也存在不均等分配的情况: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该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是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能够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标签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是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能不均等。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而再婚是属于结婚,所以再婚不是视为放弃继承权,两者是不冲突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能够到规法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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