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反诉要求退彩礼,结婚两年离婚彩礼退不?

规法网整理 离婚 2021-08-06 14:37:14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彩礼是一些有着民间习俗的地区在男女结婚前男方给予女方的礼钱。对于离婚可以反诉要求退彩礼相关问题下面小编会为大家讲解,一起往下看看吧。

离婚可以反诉要求退彩礼

结婚两年离婚彩礼退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该予以支持:(一)彼此未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彼此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该以彼此离婚为标签。”司法实践中,涉及彩礼纠纷应该注意下列问题:

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由于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标签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能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给付彩礼后申请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彼此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针对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彼此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能共同生活,也就没能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都还没开始。

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应该返还。

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对困难因为给付彩礼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较悬殊,相针对原来的生活标签来说,变得困难了。司法解释的本意,是在前一种意义上,即绝对困难进行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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