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职停薪算劳动关系吗

规法网整理 民事法律 2023-05-27 11:38:25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留职停薪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暂时停止劳动关系,但劳动者仍保留其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且在一定期限内不支付工资的一种劳动关系处理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在下列情况下,暂时停止劳动关系:

(一)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经医院证明,需要休养或治疗的;

(二)劳动者因非自己的原因暂时无法从事工作的;

(三)其他经协商一致的情形。

在留职停薪期间,劳动者不再享有工资待遇,但是用人单位应当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在下列情况下,变更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经医院证明,需要转岗的;

(二)劳动者因工作需要,不能从事原工作,经培训合格后,需要转岗的;

(三)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困难,需要调整人员的;

(四)其他经协商一致的情形。

因此,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决定采取留职停薪的劳动关系处理方式,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留职停薪的期限、条件、权利义务等内容。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

以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关于留职停薪算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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