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不要劳动手册吗

规法网整理 民事法律 2023-05-26 09:12:47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找工作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一件事情,但是在找工作过程中,有些人可能会被要求签署劳动手册。然而,根据中国法律,我们有权拒绝签署劳动手册。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劳动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而劳动手册并不属于劳动合同的范畴,因此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动者签署劳动手册。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内容。而劳动手册并不能完整地涵盖这些内容,因此签署劳动手册可能会对劳动者的权益造成损害。

最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任何押金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费用。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署劳动手册,并在其中规定了押金或其他费用,那么这是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根据中国法律,劳动手册并不属于劳动合同的范畴,不能完整地涵盖劳动合同的内容,而且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任何押金或费用。因此,在找工作过程中,我们有权拒绝签署劳动手册。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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