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解除劳动用备案吗

规法网整理 民事法律 2023-05-23 14:03:33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到岗工作的,视为旷工。

旷工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依照规定的程序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劳动者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暂扣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因此,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旷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在解除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并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和依据。劳动者应当在接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十五日内提出书面申辩意见。用人单位应当认真考虑劳动者的申辩意见,如有必要,可以进行听证。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法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解除旷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支付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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