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能转入北京吗

规法网整理 民事法律 2023-05-23 08:55:43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对于劳动关系的转移,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写明工作地点。未写明工作地点的,视为在用人单位的主要工作地点。”因此,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工作地点。

对于劳动关系的转移,应当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因此,如果劳动者希望将劳动关系转移到北京,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本法规定通知对方。”因此,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无法就劳动关系转移达成协议,可以通过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结束原有的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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