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贷不还会冻结房产吗
在现代社会中,信用贷款已经成为了人们购房、投资和消费的重要手段之一。有些人可能会担心,如果无法按时偿还信用贷款,是否会导致房产被冻结?本文将就这个问题进行解答。 信用贷款与房产的关系 信用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个人或企业提供的一种贷款方式,以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为依据,而非抵押物作为担保。相比之下,房产贷款是以房产作为抵押物的贷款方式。 信用贷款的特点....
离婚时可以按照如下方式分配夫妻共同房产: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参与分割;2、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均等分割。那么如何分配夫妻离婚后的房产?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本文内容收集了一些相关内容整理与大家分享,通常法律问题复杂且专业性较强,如您遇到了法律问题建议本站免费问律师,尽量详细以便针对性解答您的法律难题。
(一)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房产的分割: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也就是说,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五)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房产的分割: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六)以父母名义买房改房,离婚后房产的分割:
《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也就是说,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离婚后一起生活购买的房产的分割是需要由双方共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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