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不还属于金融诈骗吗
车贷是一种常见的金融产品,许多人通过车贷购买汽车。有些人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按时偿还车贷,这引发了一个问题:车贷不还是否属于金融诈骗? 车贷不还的法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未按时偿还车贷属于违约行为。一旦发生违约,借款人可能面临以下法律责任: 1. 车辆被收回:根据车贷合同的条款,贷款人有权将车辆收回。这是最常见的处理方式,借款人失去了车辆所有权。 2. 信用记录受损....
在现实生活中,一般房子都是一方婚前购买的,往往再结婚之后会选择添加另一方的名字。那么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后,属于共同财产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本文内容收集了一些相关内容整理与大家分享,通常法律问题复杂且专业性较强,如您遇到了法律问题建议本站免费问律师,尽量详细以便针对性解答您的法律难题。
婚前男方出钱买房写女方名字不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前买的房子加上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但对于该房产的分配比例并不确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均等的分割,但在实务中,针对离婚财产的分割,法律规定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并不一定按照每人50%的比例,因为对于分割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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