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在商场摔伤赔偿标准,商场电梯摔伤索赔案例

规法网整理 法律知识 2023-03-01 18:20:14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工作忙了一周到了周末大家都会去商场购购物放松放松心情。可是有些商场的安全措施做的并不是很到位,这样就会很容易引发事故,容易导致消费者摔伤等事故。那么在商场摔伤,如何维权呢?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来介绍一下。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顾客在商场摔伤,如何维权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顾客在商场摔伤,造成顾客人身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的规定承担责任,根据该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此可见,顾客因在商场内摔伤受到损害,商场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向顾客承担侵权责任。

顾客在商场撞伤,商场应付责任

1、《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也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要求。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些法律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采取一定的行动来防止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员的人身或财产免受侵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按照侵权责任法的精神,若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商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商店不承担责任,如果侵权人找不到,由商店赔偿,然后向侵权人追偿。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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