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是债务的什么
在法律领域中,不当得利是指一个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行为获得的利益。这种利益可能是直接的经济收益,也可能是其他形式的利益,如声誉、权力或其他非物质性的好处。不当得利与债务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下面将探讨这种关系以及不当得利在债务纠纷中的影响。 不当得利的定义和特征 不当得利是法律上的一个概念,它涉及到一个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行为,获得了与其实际贡献不相称的利益。这种利益可能是直接的经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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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如何承担债务,关于出资期限约定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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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如何承担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东出资不实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中母公司债务可否由子公司承担
民法典规定,子公司是的分支机构,子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公司债务不能由子公司承担,而子公司债务应该由公司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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