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质人是质押人吗,出质人和质权人不得约定

规法网整理 债券债务 2023-02-25 18:36:38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中出质人是否具有所有权,质押担保的范围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民法典中出质人是否具有所有权

出质人是质押标的的所有人,并且质押担保有流质条款,不能约定债务到期后,质押标的归质权人,所以出质人对出质的标的具有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二十八条【流质】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连带责任担保有法律诉讼时效吗

债权人向法院主张连带保证人偿还债务的,有诉讼时效限制,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主张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事人有约定的,在约定期间人主张,没有约定的,要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6个月内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也多多少少了解一些了,内容仅供大家参考,法律问题一般都具有独特针对性,平台为提问者使用了加急服务,已有多位律师提供了解答,其中个别律师解答比较详细。 建议马上咨询律师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平台律师24小时在线解答,还有电话咨询可以直接与律师沟通。

标签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