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不还要担保人还吗怎么处理
在购买车辆时,很多人会选择贷款来支付车款。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借款人可能无法按时偿还贷款。这时候,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呢?本文将为您解答这些问题。 担保人的责任 担保人在车贷合同中的作用是提供担保,以确保借款人按时偿还贷款。如果借款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银行或金融机构有权向担保人追偿。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时,可能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如何处理车贷不还问题 1.....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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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担保权人能否申报债权,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民法典担保权人能否申报债权
公司进行清算时,要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如果担保权人是公司的债权人,担保权人可以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担保人可否申请主务人限高
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时,债务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担保人作为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债务人高消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第四条限制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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