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不当得利是指在法律上,一个人或组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这种利益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侵犯了其他人的权益。在法律上,不当得利有一些特定的法律效力,下面将对其进行详细解释。 1. 取消不当得利 根据法律原则,不当得利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一旦不当得利被确认,法院可以裁决取消该利益。取消不当得利的目的是恢复公平竞争的环境,保护被侵害者的权益。取消不当得利可能包括返还财产、停止不当行为等。 2.....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法典中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抵押合同无效的后果的问题带来帮助。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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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
民法典规定,签订抵押合同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民法典中没有做它项的房产抵押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房屋抵押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才设立。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房屋抵押登记要设立他项权的,所以没有做他项权登记的,房屋抵押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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