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属于孳息的司法解释,婚内孳息

规法网整理 婚姻家庭 2023-02-21 17:50:07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房屋孳息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1、如果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其所产生的孳息,自然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该房屋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则其在婚后所产生的孳息,仍是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孳息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孳息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其所产生的孳息,自然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该房屋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则其在婚后所产生的孳息,仍是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分为投资收益、孳息和自然增值3种。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

夫妻财产如何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该约定对夫妻双方均由约束力,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可以在离婚时作为财产分割的证据使用。

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内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该约定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一方被欺诈、被胁迫的情况;

3、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

4、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有效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后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如何解决

1、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2、协议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准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如果觉得双方协议离婚不够安全时,可以采用公证协议书的办法或者直接起诉到法院,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拿到法院的调解书与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一样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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