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侵权责任由谁承担,民法总则全文

规法网整理 法律知识 2023-02-20 21:15:00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民法总则》已经废止,相关规定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执行;一般未成年人的侵权责任是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来进行承担,即使监护人已履行了自己的监护义务,对于监护人也需要对他人进行赔偿的。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民法总则》未成年人侵权责任由谁来进行承担?

《民法总则》已经废止,相关规定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执行;

《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侵权责任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监护人已履行监护责任,即使监护人没有过错,未成年人仍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仍应赔偿。未成年人以其自身财产足以赔偿的,自己承担,否则由其监护人承担补足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规定是什么?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规定的内容是:对于教育机构实施了侵权行为的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样一种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

如遇到问题类似还有不清楚的或新的情况,建议您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先在线咨询律师可谓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标签关键词